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去年城市空气优良天数322天

本报讯(记者 徐俊峰)6月2日,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2022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2年,我市城市空气优良天数322天,6项污染物连续两年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首次降到30微克/立方米以下。19个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4.7%,较2020年提高10.5个百分点,松花江出境白旗断面连续三年保持在Ⅱ类优水质,国考断面劣五类水体全部消除。县级及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和耕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去年,全市累计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072台,吉林建龙、磐石建龙两户钢铁企业超低排改造快速推进,五大电力集团所属企业火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吉林石化在全省率先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全省位列第一。实施秸秆全域禁烧,露天焚烧现象逐年减少。2021年以来开工的31个治理保护项目,已完工21个;46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市城镇、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89万吨/日。持续实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加快推进桦甸辉发河、舒兰卡岔河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哈达湾、石井沟老工业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麻棉纺织和巧妇制衣搬迁地块完成修复并已从污染地块目录移除,对81户企业实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迈入全省前列。一批尾矿利用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陆续建成投运。我市连续12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接下来,全市将推动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及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强化秸秆全域禁烧。启动鳌龙河水污染现状调查评估及水体综合整治方案编制,推进污染地块调查修复项目建设、环保督察未办结问题及案件整改力度,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综合执法行动。认真谋划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用项目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我市通过两轮五批次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松花江吉林江段水鸟及鱼类种群更加丰富,江边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显著增强了江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6月5日“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我市将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开展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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