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行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本报讯(记者 璩竹林)今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年。我市聚焦聚力城市建设管理重点难点,实施“七大专项提升行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

电动车专项提升行动。加强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整治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乱象,提高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科学规范施划电动车停车位。

消防通道专项提升行动。重点整治消防车道占用堵塞、建筑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封闭等违法违规现象,指导社会单位按照规定配备齐全并维护好各类公共场所消防设施。

市场及周边专项提升行动。完善市场内部行业规范、亮证经营以及食品安全等内容提升,加大对市场周边高标准改造提升,强化对公益广告等内容的治理,建立健全日常管护机制,开展建筑物破损外立面修复工作,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城市架空线缆专项提升行动。努力实现城市架空线缆整齐规范、捆扎有序、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无废弃线缆、倾斜线杆、破旧设施、“飞线充电”现象的工作目标。

高速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提升行动。加大城市出入口环境卫生治理力度,无乱贴小广告、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现象。加大公益广告设置力度和高速沿线卫生治理力度,改善高速沿线周边群众人居环境。

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提升行动。


通过专项治理,铁路沿线城区段要净化、绿化、硬化、美化,农村段要干净、整洁、规范、美观。彻底清理铁路沿线存在的垃圾、柴草、野广告、小片荒、违章建筑和各类安全隐患。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专项提升行动。持续深化文明实践阵地标准化建设,实施文明实践“三级”阵地示范建设,加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同时,我市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改善市容环境、规范公共秩序、完备公共设施、优化窗口服务、提升市民素质。

我市将以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目标,秉承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创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努力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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