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视点
阎晶明 流传百年 依然说不尽的《故乡》
作者简介:阎晶明,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长期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与评论。鲁迅研究方面的著作有:《鲁迅还在》《鲁迅与陈西滢》《须仰视才见——从五四到鲁迅》。选编有《鲁迅演讲集》《鲁迅箴言新编》。
那是整整一百年前,新年刚过,新春将至,时在1921年1月。鲁迅在北京,在自己亲自选定、倾力购买的八道湾十一号居所里,完成了一篇带有强烈纪实色彩的小说:《故乡》。2月8日,那天是旧历大年初一,鲁迅日记写道:“晴。春节放假。上午寄新青年社说稿一篇。”而这一“稿”,就是《故乡》。
三个月后,《新青年》第9卷第1号上发表了《故乡》。从那以后的一百年间,在鲁迅所有的作品中,《故乡》是影响最为广泛持久、评价最为确定的作品之一,是百年间入选中学语文教材最稳定的鲁迅作品。目前的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系列中,小学六年级有《少年闰土》,中学九年级又有《故乡》,可见其分量之重。无论历史风云如何变幻,对鲁迅以及鲁迅的创作有怎样的评价起伏,《故乡》的超稳定地位几乎是个奇迹。哪怕中学生“最怕周树人”的怨言里,应该也不包含《故乡》。
《故乡》是一篇范文。有时候你不得不这样想,幸亏创作了《故乡》,否则,鲁迅作为一个“最会写作文的人”都会在地位上打折扣。然而,事情的另一面却是,《故乡》似乎一直在以“美文”的“样板”存在着。作为一篇范文,它可以被无数次仿写,在仿写中又一次次证明它“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的恒定地位。然而,在鲁迅研究界,在鲁迅思想研究甚至小说研究中,《故乡》的地位并没有它在阅读者心目中那么高。这个强烈的反差或许倒是重新解读《故乡》的缘由所在。
在叙事、抒情、说理的分寸之间
《故乡》之所以成为中学语文教材的常客,一是“故乡”这个恒定的文学题材,二是强烈的主观抒情与故事叙述的结合。其实还有一个因素,那就是说理成分的存在。从范文的角度讲,说理自有好处,因为它方便、准确,有归纳主题的作用和启示意义。比如最后一句话:“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其实恰恰与整篇小说的调性相逆反,却一直被视为整篇《故乡》的“金句”。因为它积极、向上,特别符合我们对悲剧艺术的结局与作者意图的要求。
《故乡》在艺术上十分讲究,谋篇布局匀称。在行云流水般的叙述中,叙事、抒情、说理犬牙交错般达到“秩序化”的程度。如果小说是先叙事、再抒情、最后来两句议论的话,那就是见多不怪的大路货了。
《故乡》一上来就是抒情。但不是赞美式的激动心情,反而是在阴晦的天幕下,几个败落的荒村,惹得人心绪十分悲凉。然而作者又强调,这悲凉其实并非只是自然之景色让人失望带来的结果,而是心情本来不佳的反应。由此引出回乡卖房的缘由。然而,这样并不明亮的抒情在小说里其实只在开头出现了一次,造成抒情效果的另一因素来自故事叙述。凡是少年闰土在记忆中出现,闰土形象在大脑中浮现时,那美妙的月光下、田野里的情景描写,同时也是一种抒情性表达。这样的情景,在“我”的母亲第一次提到闰土的名字,在小说最后一段的开始,都以画面感极强的方式呈现在读者眼前。这种遥远的、不可能还原的场景,和“我”此时正面对的现实以及心情形成巨大反差,从而使这两种反向抒情制造出极其特殊的效果。
正是依靠特别的叙事方法,《故乡》里那些并不精彩,也缺少真正戏剧性冲突的故事情节,生发出格外的效果。变成了一篇故事一波三折、戏剧性变化极强的小说。如果还原故事的话,其实非常简单,曾经的儿时伙伴变成了一个被生活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中年男人。一个曾经在小城里吸引过众多目光的女子,如今却变得丑陋、势利、恶俗不堪。鲁迅把这点人人皆共同感知的唏嘘感慨,打碎重来,不但使线性达二十年之久的故事得以“浓缩”,更从中生发出别样的、复杂的意味。
“母亲”形象在小说里并不是故事的参与者,却是故事的引发者。闰土的出场是由她介绍引起的回忆,杨二嫂也是由母亲引见。当“我”和家人已经行船离开故乡后,母亲“又提起闰土来”,并且补充了“我”不知道的杨二嫂拿了“狗气杀”的过程。闰土的儿子水生,“我”的侄儿宏儿,则可能是为了表达“希望”的主题而设置的角色。
《故乡》留有明显的说理痕迹。尤其是在小说的结尾部分,希望、地上的路,高墙、隔膜,这些概念的引入以及讲述方式,却有离开故事而专门说理的印象。在专业的评论家看来,这些都是对小说本身有损伤的做法。如朱湘就指出这样做使得小说变成了“杂感体”。应该说,这种杂感式的直说是鲁迅事先地铺陈好了的,属于其小说构思中的一部分,并非是信笔而来的感想。宏儿这个人物设置,从一开始就出现,中间又接应了闰土儿子水生,仿佛就是接续了儿时的“我”与少年闰土的情景。直到最后,当“我”为人心之隔膜而难过、悲凉时,两个少年的约定又让“我”对未来的希望产生真实的确认。这使得说理不但顺理成章,而且成为主题中的一部分。尽管在主体故事面前,这一主题并不占主导,但因为与中心主题密切相关,加之又有光明与理想的色彩,所以它的突出也是自然不过的事。就《故乡》而言,结尾的说理既然是从开头而来,它就并不突兀,也非枝蔓。更重要的,鲁迅应该是早就意识到了全篇氛围的营造,总体偏于阴晦、悲凉,时有悲哀、讽刺在其中,说理的调色既是需要,更可见出鲁迅创作意图上的自觉。他所要做的,就是如何使说理的亮色能更好地与故事融合到一起,而不再像《药》一样,出于“遵命文学”的需要,到结尾来一个“平添的花环”。的确,比起《药》,《故乡》的构思更显成熟。
其实,《故乡》的说理成分也非只在结尾才有。当“我”与闰土相遇,当闰土终于叫出一声“老爷”来的时候,“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这里的“厚障壁”,和结尾的“高墙”,其实都是一种说理的比喻。鲁迅在创作前对这些呼应都早已做了充分准备。就说这一声“老爷”吧,其实也是一种呼应。在此之前,回忆儿时认识闰土时,“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从“少爷”到“老爷”,闰土的这一声称呼并不完全不合情理。
必须这样说,正是这种说理的存在,说理的积极格调,让《故乡》稳定地存在于中学语文教材里。从创作学的角度讲,这些说理与故事之间,从构思到表达,早已做了最大限度的结合,并没有在实质意义上损伤小说性。而且说理中的“希望”说,并不是对中心故事的主题做直接对冲,而是在其基础上所做的延展,当然是反向的延展。这一点,我以为鲁迅创作时有清晰的自觉意识。
在故乡及人的变与不变之间
鲁迅比其他五四运动作家更彻底,他不是侨寓在城市而回味故乡。他是向故乡来告别的。从1919年这次举家离开,鲁迅再也没有回过故乡。《故乡》于是成了他向故乡发出的诀别书。通常我们认为,鲁迅写了二十年间故乡及故乡人的改变。而我以为,也许我们更应该看到,“不变”才是最让鲁迅揪心和悲哀的。一开始写了“几个萧索的荒村”,也说了“我的故乡全不如此”的疑惑。然而我们还应注意到,“故乡本也如此”的不变,或许才是鲁迅真正要表达的。这也就不难理解,中间的那句抒情为什么是“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刻记得的故乡?”而不是“这是我——”后者才是真正的否定式疑问,前者含有“本也如此”的确认。
人物方面,闰土的一声“老爷”让期望中的亲切化为乌有。这是因为闰土变了,从外形到内心都变得让人不敢相认。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我”从前是“少爷”,今日是“老爷”,闰土的姿态其实没有变。就像闰土自己说的,小时候无拘无束,“那时是孩子,不懂事”。阶级之分从来没有改变过。其实闰土的今天和昨天,就像相隔二十年之久的故乡一样,“本也如此”。改变的只是我们的“心绪”。
杨二嫂的改变比闰土要更明显。作者的鄙夷态度也更鲜明。从“豆腐西施”到“圆规”似的腿脚,的确变得吓人。然而鲁迅的笔调间其实也在暗示着不变。“西施”时“颧骨没有这么高”,那是因为那时“擦着白粉”;当年不记得“圆规式的姿势”,是因为她“终日坐着”,并未见得就好到哪里去。今天所见的杨二嫂,不过是完全放弃了装扮,不再以“西施”自居,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可悲。如果故乡果真是从前美好,今日破败,如果从前的故乡人都是跟少年闰土一样活泼可亲的话,那当年的“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了。
生活改变人,这是规律,也是必然。然而不同的时势,又会造成不同的改变。即如闰土,他生不逢时,生活在“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横行的时代,“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这正是《故乡》的批判性所在。杨二嫂呢,虽然粗俗刻薄让人惊讶,但仍然守着一些可笑的“行为规则”。比如她连偷带拿的来占便宜,每次都要为自己的占有找个理由,先是说“我”阔了,后是认为自己揭发闰土有功,仿佛因此理由十足、理所当然似的。小说早有交代,那些木器,虽然小半卖去了,但“收不起钱来”。卖和送,和弃之本来也都差不多的。可见杨二嫂这人,固然恶俗,但也并非恶人。
《故乡》写了两个闰土,两个杨二嫂,在极致的意义上讲,终究也都是一个。他们自己并不感到分裂的痛苦。生活的重压是一点一滴地加到他们身上的。“辛苦麻木”是他们不变的本质。
直到最后,小说并没有把希望说成神话。“我”和闰土的希望之间,切近的可笑,有意义的渺茫。但为了“救救孩子”,必须相信未来,为了未来,必须再一次平添上一个花环:希望。“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要相信“无中生有”,要相信在“无”中追逐“有”的力量。
最后还要补白一下。从纪实的角度讲,鲁迅回故乡搬家时,的确丢失了不少东西,其中还有价值连城之物。但这些大盗绝不是顺个手套、拿个“狗气杀”还要找理由的杨二嫂,也不是把几个不用的旧碗碟装在草灰里的闰土。而是自己的家族中貌似颇有身份的人。周建人《鲁迅故家的破败》记述,他们的姨表弟车耕南曾经在搬家时来访,且惊讶于周家墙上居然挂着赵孟頫的画。周建人问:“画得好吗?”车耕南回答:“现在已是无价之宝啊!”第二天清早,周建人发现那幅画不见了。鲁迅“只淡然笑了笑”,母亲也一样“什么也没有说”。鲁迅写杨二嫂的那点贪图,实在也是含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这就是《故乡》,它破解了中国文学传统中的一个千年母题:故乡。比起恒定不变的游子心态、思归情结,鲁迅写出了一个回不去的故乡,回去也索然,变与不变都让人无奈,告别了也“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的故乡。这是现代小说在起点上发生的转折,也是从未有过的高度。它也回应了“当下”的社会在变与不变中带来的悲剧与无奈。纵然,固化的不变让人麻木,而苛税、兵匪等带来的改变让其更加不幸。闰土的未来,杨二嫂的今后,更让人担忧。
破千年之题,解一时之忧,《故乡》的指向相当深远。繁复的结构,跳跃的故事,真切的抒情,密接的说理,让这一短篇小说幻化出百般色彩。说不尽,道不完,却又不失其恬淡的、平和的、素净的情致。它以看得见、说不完的模样,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摘自《当代》